覆了曹操的认知,重塑了曹操的想法。
未考科举之前,曹操一直认为最难的是微言大义的圣人之言,现在才知道,数算一科才是最为艰难深巨,简直日了狗的一样难。
曹操与袁绍再至【律法】一科,二人试卷张贴在墙,因前边围的人多,两人便在后面昂着头先看标准答桉。
律法一科,乃太学院名儒们根据汉律所出的题目,题目五成内容,考法律条文,余下四成内容,考实际判例,判例设刑杀囚罚种种,所涉十分详细。
在此详细全面的考察之下,曹操和袁绍二人所答的称不上优异,只能说一般。
于律法最后一题,那道看似平平无奇很简单的分粥问题,曹操和袁绍都认为自己答的没什问题,没太在意。
但之后,当详看答桉时,两人惊讶了。
【若择高尚之士持勺分粥,然岂不闻,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纵是高尚之士,亦有远近偏私,分粥于是不能尽公允。
且,人心难测,利惑人心,高尚之士,怎言不会因利堕陷?
故,择高尚之士持勺分粥,非是万全之法。】
【若,定立分粥法度,以护公均。可分粥之人若是有心倾吞谋私,其执掌分粥权柄,便可以粥笼络经营,与其伍者,多以分粥,不与其伍者,少与分粥,如此,众人为多分粥,无不谄媚勾结分粥之人。
至此时,虽有法度,勾连为伍者已成一体,虽有法,法度动摇其不能,等若无法。】
【若,使匠人制一勺,以使每盛粥,薄厚如一。此只着力于器,了无一用。
分粥者以分粥权柄,笼络经营人心,其党伍成时,纵广众之下,与同伍者分粥两勺而只言只分其一勺,旁人其敢言语,不见秦赵高之指鹿为马否?】
曹操于试中所答,乃答,定立法度,以法度确保公均。
袁绍于试中所答,乃答,择高尚之士持勺分粥,以为公平。
然,法度终有溃毁之时,溃毁之法度,与无法无异;高尚之士,又怎言无一私心,又怎言人心自始不变?
看完了答桉前半部分之时,曹操跟袁绍二人意识到,这最后一题很不简单。
曹操自思,若法度非是万全,那万全之法,又是如何,袁绍自思,若人心易变,不用高尚之士,又用何人。
他二人带着心中所想,向答桉的最后部分看去。
【若使分粥公允,只一法,制衡。
使分粥之人,尽取瓮中之粥分诸百千份,而后,令分粥之人,最后拿粥。
如此,若分粥不公,多者旁人拿走,少者留于最后,最后拿粥之分粥之人,便只能拿最少一份。
至相关己利之时,唯有公均,分粥者方能不受损害。
至此,纵是粥勺有漏,每盛必多少不一,纵是器具不精,为使己身不受损害,分粥者自会换勺;纵是无有法度,为使己身不损,分粥者必亦确保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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