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自由之身】_盛世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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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三年,三年后可以再续签。”

  林春明见叶诚态度坚决,他思索一番后说道:“年限我们可以再商量,你对合约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不如全都指出来,我们拿到一起讨论。”

  叶诚又仔细看着两份合约,虽然他说不出哪里不对劲,但越看越有问题。谨慎起见,叶诚说道:“其他地方我还没想好,林叔,要不我拿回去再考虑一下?”

  林春明又苦口婆心的劝了一番,但叶诚就是死活不肯签合同。他想起刘经理交代的任务,无奈之下只好拿出第三份合约,说道:“小叶,经纪约和唱片约先不提。你那三首歌我觉得很好,不如卖给公司吧。”

  叶诚扫了一眼那份歌曲版权转让合同,疑惑地问道:“这三首歌不是我自己唱?”

  林春明只得解释道:“小叶,你现在还是一个新人,公司必须花一定的时间来包装推广,现在还不是发歌的最好时机。而且公司也不会让你吃亏,现在市面上一首歌的词曲加起来也就卖三四千块,公司准备花两万的高价收购你那三首歌。”

  “然后再拿给别的歌手唱?”叶诚心中隐隐有些愤怒。

  不是愤怒他的歌卖给别人唱,这种事很正常,好多创作型歌手在红起来之前,都有给别人写歌的经历。叶诚愤怒的是林春明不把三份合同一起拿出来,如果他头脑发热签下前两份合同,那么最后这一份卖歌的合同他不签也得签。

  你想拒绝?

  你想反抗?

  哼哼,看看前两份合约,五年之内未经允许不得与第三方合作,不听话直接雪藏你!

  还没签合约就被如此算计,叶诚觉得他已经没必要跟这家公司合作了,指不定以后还会闹出什么幺蛾子呢。

  话说人如其名,叶诚的处世原则就是待人以诚,但前提是别人也要对他以诚相待。

  北漂数年,叶诚大多时候都在看人脸色行事,有时候受了委屈、被人欺负也只能忍下来,不这样他早饿死了。即便是心中愤怒,但他也不会把话说死,而是露出一副天真无邪的微笑说:“林叔,卖歌的事情,我还是想再考虑一下。”

  “那行,我给你三天时间考虑,希望你能尽快给我答复。”林春明可不想再拖,他是真的看上了叶诚那三首歌,更何况刘经理还特别交代一定要把歌买下来。

  如果叶诚考虑过后还是拒绝,林春明会建议公司提高买歌的价钱,因为那三首歌的质量比许多名家的作品都高。

  至于那几份合同,林春明也没有坑叶诚太狠,各大音乐公司给新人的合同都这个样,想要修改重要条款必须部门经理点头才行。

  叶诚拿着三份合同离开签约室,在外面过道上撞见柯良。

  柯良看了眼他手上的合同,问道:“你签了?”

  叶诚摇头说:“还没有。”

  柯良有些惊讶,随即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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