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14章 原来,前辈,你曾经当官的!_我真不是修仙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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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子家在哪里?”

  李才绿问道。

  “很偏僻的一个地方吧!在一座岛屿上,叫什么岛着?”

  莫凡看向青青。

  “莫公子,叫修凡岛。”

  青青说道。

  “啊!对,就修凡岛中!你不说这个,我还是忘记,忽然,我好想念我家的二哈啊!”

  莫凡说道,想到了家中的二哈了。

  二哈虽傻,但傻得可爱。

  还有,他想起了家中那头绿色的鸡。

  能下芥末蛋,酱油蛋,老抽蛋的鸡啊。

  不知道,下次,还能下什么新品种?

  “有机会一定去莫公子家中!”

  李才绿说道,以后一定要拜访前辈,为了那无上机缘。

  “可以,哈哈!不过,我家很偏僻的!而且家中简陋,你来了怕会不习惯。”

  莫凡说道,这些人都是富豪。

  自己只是穷人!

  微风袭来。

  几人继续饮茶。

  龙儿则是站在莫凡身边,朗诵,读着古诗。

  莫凡要将龙儿打造成精致的猪猪女孩,必须要文武双全。

  只听龙儿读到:“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莫公子,好诗啊!”

  “这是你写出来的?”

  龙儿读完,李才绿说道。

  莫凡摇头,道:“怎么可能是我呢!这首诗出自李白的《将进酒·君不见》。”

  李白?

  何许人也?

  不可能是李白写的!

  肯定是前辈!

  前辈,你也太谦虚了吧!

  明明就是你写的,为何就不承认了呢?

  是因为不想让别人知道你的牛逼吗?

  莫凡饮了一口茶,接着说道,他对李白是很敬佩的:“这首诗,李白抒发自己的愤激情绪。这首诗非常形象的表现了李白桀骜不驯的性格:一方面对自己充满自信,孤高自傲;一方面在政治前途出现波折后,又流露出纵情享乐之情。”

  “全诗气势豪迈,感情奔放,语言流畅,具有很强的感染力。”

  随着他声音落下。

  轰!轰!轰!

  这一刻,在三人的大脑之中仿佛出现了无数道雷霆,轰然落了下来。

  炸得他们头皮都炸裂了!

  前辈,你又暴露了啊!

  原来,前辈,你曾经当官的!

  青青和龙儿也是大脑轰鸣。

  想到了之前前辈的话。

  前辈的身份好多啊!

  又是仙,又是魔,又是佛,现在,又曾经当过官,并且还怀才不遇!

  究竟是哪一个傻子竟然不将前辈放在眼里?

  过分了!

  特别是最后那句话,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前辈对于自己是有多么的自信啊!

  “嗯?好大的白鹤!白鹤上还有人?想必是修士了,好羡慕!”

  这时,莫凡发现了什么,抬头看去,只见,在上方,青山之中,一只雪白的白鹤扇动着翅膀,朝着这边而来,而在这头白鹤上站着一道倩影。

  这是一位女子,非常的漂亮,皮肤雪白。

  颜值很高。

  当然,对比青青,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听到这话。

  李才绿等人心头狂颤。

  暗示!

  高人的暗示终于来了啊!

  高人是想要骑着这头白鹤上!

  就在这时。

  那女子倩影忽然一动,朝着前方而去,留下了这只雪白的白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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