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两个小时前,季寻欢绝对想不到自己会穿着小礼服,端着香槟与所谓的世界名流坐在一起参加所谓的保护动物慈善音乐节。
事实上她觉得自己在这里格格不入,一切都好像与她没什么关系,除了站在她身边的秦歌和节目单上的那首《》。
“不习惯这里?”秦歌在跟一些只在杂志上见过的人交谈后,端着香槟走了过来,得体的西装穿在他的身上,更衬其气质儒雅,离开郁金香后的秦歌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ng~的类牛郎光芒。
看上去确实跟某季姓牛郎很相像。
“比起这里来,我比较更不习惯这样的你。”寻欢恶寒的搓搓胳膊,“说吧,怎么想起突然带我来这里?”
“也不是突然想起,还记得你演唱的那首歌吗?”
“《》?”
“是,我将当时你在台上的表演拍成了视频,传给了几个勉强算是认识的朋友,他们对你很感兴趣,所以,”秦歌对着寻欢举举酒杯,“我就带你来了。”
话是这样说没错,但是为什么听上去那么像拉皮条?
“勉强算认识的朋友,”寻欢咂摸了下这句话,“你指的是这场音乐节的发起人,那个被西方尊称为音乐教父——罗伯特?还是这场音乐节的策划,猎音女魔头——梅拉达?”
秦歌笑得一如既往,“看来阿寻在路上有做功课。只是不巧,我与他们两个都认识。”
寻欢想过秦歌在国际上的地位,但是她没想到,秦歌的交际面远远超出她的想象。
“说真的。”寻欢认真的看着秦歌,“你跟他们绝对不仅仅只是认识的关系吧,否则你也不会千里迢迢的过来,可是……”寻欢看着秦歌说,“为什么会带上我,我并不是怯场,也不是说我不值得你带出去,只是现在的我似乎……并不适合。”
“阿寻想说什么?”秦歌似是看出了寻欢的疑惑,“是觉得一首临时创作出来的歌曲,登不上大雅之堂吗?”
虽说不完全是这个意思,但是这么理解也对。
“真的,我这是为你考虑,”寻欢端着酒杯示意秦歌看向周围的人,“这里随随便便拿出一个人,都是在乐坛上可以呼风唤雨的人物,甚至,我现在随便过去找他们合上几张影,放在我的主页上都能分分钟粉丝百万,这样的地方,这样的人,和我,真的搭?”
“那阿寻为什么不过去?”秦歌调侃到,“我记得你有带手机。”
“才不要。”寻欢回的斩钉截铁,“和他们拍照总觉得像是在追捧他们一样,为了那样努力的自己,我自己都会受不了的。”
秦歌来了兴趣,“那阿寻要的是什么?”
寻欢端着酒杯一圈圈的摇晃着,那姿态既漫不经心,又信心十足,“我要有朝一日,他们觉得能邀请我过来,就像是在过年一样,哦,差点忘了,对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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