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6节_天谴者(法医秦明系列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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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下楼去的时候,女儿早已神志不清。送往医院后,经数天抢救无效,女儿因热射病而夭折了。不过,这件事情苏诗家里处置得很低调。丈夫虽和她离婚,但是家人并没有报警。因为医院开出了疾病死亡(中暑)的死亡证明,所以并没有司法机关介入。倒是当时有一些风传,但是也随着时间就渐渐平息了。这件事情是后来侦查员反复做通苏诗前夫的工作,才获取到的准确消息。

  第二名死者乐天一,前期的调查并没有发现异常。但是在深入调查之后,倒是发现了一些端倪。乐天一是学生物制药的,毕业以后一直在一家膨化食品厂做技术员。两年前,有两个孩童因为吃零食而中毒,虽然都挽救回了生命,但是有一名孩童还是留下了终生残疾。家属报警后,警方对此案进行了深入调查,最后有线索指向是乐天一管理的某车间生产出的零食可能有问题。但因为家属报案晚了,很多证据已经被销毁,而且因为个体差异,并没有出现其他孩童中毒的情况,所以怀疑归怀疑,并没有证据证明孩童的中毒一定是因为乐天一的车间零食出现了问题。后来法庭出面调解,这个零食厂开除了乐天一,只赔了孩童家长一笔钱了事。乐天一后来又到现在的龙崎生物制品公司任职,之所以能任职,也是因为之前的这件事情,并没有多少人知道。

  第三个死者刘三好的亏心事倒是一目了然。刘三好游手好闲,别说孝顺母亲了,他只会找他母亲要钱。几个月前,刘三好的母亲感冒加重,直至卧床,但因为刘三好连续一两个月没有回家,所以也没人发现。直到邻居闻见了臭味,才破门而入,发现刘三好的母亲早已死去多日。这件事情倒是周围居民尽人皆知。当然,刘三好还有其他很多劣迹,甚至违法行为,以至于我们的大半块白板写上的都是他的事情。不过,真正能称得上丧尽天良的,就是这一件。

  在看完白板之后,我把卷宗往桌上一摔,说:“很显然,这三个人的共同点就在这里了。他们都干过亏心事。苏诗是没有母亲的责任感,害死幼小的女儿;乐天一是没有社会责任感,害到了无辜儿童;刘三好是没有家庭责任感,不赡养老人,最终害死了老人。我想啊,应该是有人替天行道来惩罚他们了。”

  “有可能。”林涛说,“不过,昨天晚上汇总之后,赵局长他们也怀疑这个共同点。相对于其他牵强附会的共同点来说,这个是最突出的。不过仅仅是这个共同点,依旧没有串并的依据。”

  “是啊,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呢。”大宝说,“比如,这三个人的亏心事,除了刘三好,其他都挺隐秘的。”

  “不错。”林涛插话道,“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人的话,他也真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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