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八十六章 未被坚持的日记_跑团造成灵气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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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国长大,再加上他的家境和阶层,也不可能拥有类似蒸饭大陆那种死党好友。

  站在波顿山这种小山包上四下望,差不多的地皮和树林都是盖勒家的,所以,他没有什么朋友也就很正常了。

  混血的孩子其实都背负着一个十字架,身份的认同不是别人看自己,而是自己看自己。

  我到底是谁?陆维明还是奥尔森·盖勒?

  这种心理,是他的那两个死党无法明白的,也是他给自己网名叫“Lucifer”的原因,只是后来被范召南叫成了撸师傅。不过,也就在那个时候,他已经学会适应,也就释然了。

  刚开始住到盖勒家波顿山庄园的时候,他做梦都还是帝都的场景,放风筝,买红薯,还有大学时代去爬的长城。

  只是后来,随着他每天全用英文说话交流,偶尔出门也是在拉夫堡这一带逛逛,他梦里出现的场景逐渐变得模糊了,看不出到底是在哪里。

  而且,他开始在梦里说英语了。

  第一次,他在梦里意识到了这一点,就直接醒了过来,然后看着窗外的月光和树影,久久没有再睡去。

  终究,还是要接受这一切。

  第二天早餐的时候,他让派克给自己弄一个日记本来,最好是那种看起来象梅林用的魔法书一样的那种日记本,而且要求必须带锁的。

  派克做事还是很雷厉风行的,不到中午就送来了个厚牛皮封面的大本,里面的纸张都是深黄色,几百页的规模,看起来确实很象魔法书。只是锁却没有现成的,不过这个日记本是放在一个木头箱子里,箱子带锁。

  还有十只全新的鹅毛笔、削鹅毛用的小刀、火漆以及真正的厚玻璃墨水瓶,并且说专门的书写台已经去定做了,家里原来有的的那个因为有一百多年没使用过,应该无法修复。

  陆维明发了一阵子呆,拿着鹅毛笔试了试,发现自己一手漂亮的硬笔书法几乎成了甲骨文,然后就制止了订做一个新书写台的计划。

  让派克先生去拿一只派克笔来就是了。

  “二月初五,真冷。

  我用农历,还用中文,估计不用上锁,派克和他老婆,波顿山令人尊重的米尔太太也看不懂。虽然我也不会写什么太过分的东西,但是,能用中文写一些字,总还是极好的。

  小时候就知道,早晚有一天我会回到这里,只是没想到这个时间来的这么早。萧征那厮说我有一次喝多了,拉着他的手说答应将来在波顿山上的那个破烂灯塔边给他盖个碉堡让他来养老,还有让胖子也来,我们一起住在庄园里当圣诞老人。

  可惜,我才二十四岁,就来这里当圣诞老人了,萧征来不了,胖子死了更不能来,所以只有我自己!

  没有豆汁,没有焦圈,没有糖葫芦,没有烤白薯。

  每一位曾经奋斗过的盖勒都是英雄,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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